东江干流惠州段河道2019年度4#采区河砂开采装卸(包运输)劳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7-05

惠州市东江河砂经营有限公司取得了东江干流惠州段河道2019年度计划可采区河砂开采权出让(第三标段)河砂开采权。根据《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市水局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广东惠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惠州市东江河砂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委托,进行东江干流惠州段河道2019年度4#采区河砂开采装卸(包运输)劳务项目公开招标,现就招标事宜予以公告,符合资格要求者均可报名参加投标。

工程编号:HTZB-2021003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东江干流惠州段河道2019年度4#采区河砂开采装卸(包运输)劳务项目

(二)招 人:惠州市东江河砂经营有限公司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本次招标项目位于惠城区东江干流水东村、墨园村河段主河槽河段,采区平均长度2000m,平均宽度127m,开采平均深度2.9m,采砂量73m3采区范围控制坐标为:

A(2569792,38557091)B(2569687, 38557231)
C(2569113,38558510),D(2568930,38558921)
E(2568807,38558865),F(2568995, 38558449)
G(2569579,38557155),H(2569705, 38556995)

项目开采作业要求:

1、作业方式和作业工具要求:

1.1采砂船(指由投标人提供的过流船,本次招标所指采砂船如无特别说明均指过流船

1.1.1采用自卸砂船(自吸自卸砂船)和过流船(工程船、挖泥船、冲吸式或绞吸式挖泥船)实施采砂作业,船舶证书须齐全有效

1.1.2采砂船总功率不得超过500kW。

1.1.3项目要求配备2艘采砂船其中,1艘自卸砂船(自吸自卸砂船)为招标人自有,另外1艘过流船(工程船、挖泥船、冲吸式或绞吸式挖泥船)由投标人提供)。

1.1.4有输送臂运输船2艘。

1.2装卸河砂用铲车至少4台。

1.3清理临时堆砂场及运砂道路扬尘用洒水车1台。

1.4在符合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选址范围设定临时堆砂场,要求临时堆砂场选址须在采区附近10km以内,占地面积不少于8000平方米,并配置完善的办公场所,配套相关安全生产生活等设施,负责开通方便运砂车进出砂场的合格道路,不得扰民。

2、采砂生产流程详见附件1东江干流惠州段河道2019年度第三标段4#可采区生产流程》。

3、熟悉采砂船、运输船铲车作业工具的操作、管理和维护保养,对河砂开采作业有一定程度的了解。

4、本项目开采期限为12个月,具体时间以《河道采砂许可证》的规定为准。

二、投标资格要求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必须是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

投标人和采砂船20187月以来没有违法采砂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如招标人经复核查询后投标人或采砂船有相关违法采砂记录的,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中标候选人资格;

采砂船舶符合下列规定:

1、本项目要求配备2艘采砂船其中,1艘自卸砂船(自吸自卸砂船)为招标人自有,另外1艘过流船(工程船、挖泥船、冲吸式或绞吸式挖泥船)由投标人提供),参与投标过流船可以为投标人所有或者投标人占比例份额所有权(以采砂船船舶所有权证书为准)或者租赁。

2、每艘采砂船总功率不得超过500kW。

3、采船舶证书齐全有效。

4、以投标登记之日为截点,已经许可、正在采砂作业的船舶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如发现则取消投标或中标(已取得中标资格的)资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76日至2021年712,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持以下投标登记资料到广东惠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地址:惠州市江北云山新江路21号城市绿兴家园1-5栋2层02号)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登记资料如下:

1、投标登记资料封面(格式自拟,需要有工程名称、工程编号、投标人名称等信息);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必须是工商管理部门颁发

3、投标代表若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是被授权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证明书,以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若采砂船为投标人所有或者投标人占比例份额所有权(以采砂船船舶所有权证书为准),须提供采砂船船舶所有权证书、检验证书复印件;若采砂船为投标人租赁的,须提供采砂船船舶所有权证书、检验证书复印件、租赁合同复印件(合同的有效租赁期和船舶有效使用年限不得少于本项目施工期限

5、提供投标人和采砂船20187月以来没有违法采砂记录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以上资料必须用A4纸张进行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逐页加盖公章,并在每册首页的右上角标注正本和副本。以上资料原件核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除外)。

四、询疑时间、澄清时间

(一)投标人询疑截止时间:202171316:30;

(二)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发布答疑和澄清时间:2021年71416:30。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20.0万元。由投标人从其注册地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方式于2021年72916:30前汇至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广东惠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惠州广场支行;帐号:44001718135053001535;用途:“       (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在用途一栏)。

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1730930,地点为广东惠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惠州市江北云山新江路21号城市绿兴家园1-5栋2层02号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惠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州市东江河砂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2-2810616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云山东路27号惠州水务调度中心10层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惠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752-2802611   

联系地址:惠州市江北云山新江路21号城市绿兴家园1-5栋2层02号

九、其他说明

(一)甲方自有自吸自卸采砂船一艘,将用于本项目的河砂开采。招标人同意该船舶交付给中标人统一使用管理,中标人应负责该船舶在使用过程中的维护、保养工作,同时负责聘请专业的船舶作业人员。中标人使用该船舶而产生的劳务费、维护费、保养费、管理费、燃油费、船舶工作人员保险、工资等费用以及一切安全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当按月将该船舶所产生的费用以书面方式报招标人备案,并及时足额的支付前述费用,否则视为中标人违反约定,招标人有权直接在劳务费用中扣除相应的款项并直接支付给相关方。

如果投标人中标,但该投标人现有的河砂开采装卸(包运输)劳务用临时堆砂场、采砂船、运砂船和铲车数量不能满足作业配备要求,应承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配备齐全将符合要求的采砂船(或其他作业工具)、运输船停靠东江干流河段惠州段2019年4#采区上下游5公里范围内;将铲车等设备停放至临时堆砂场,若上述设备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上述位置,其中标资格无效;经招标人现场确认,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投标人在中标后30天内未能正常组织开工或因中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无法办理临时占用许可证的,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此类推,可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没有符合评标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重新招标。

(四)中标人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除不可抗力因素(指双方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的事件,包括各种自然灾害、社会动乱和法律禁令等)外,以各种理由停工、阻工、消极怠工、罢工、拖延工期、堵塞交通等扰乱正常生产累计达到7天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其提交的履约担保将不予退还,并直接授权由第二中标候选人实施本项目。

(五)中标人须按招标人取得的《河道采砂许可证》约定的控制采砂量和期限实施河砂开采作业。如果因中标人原因,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要求的控制开采量,招标人有权从中标人的履约担保中按未完成的销售金额给予扣除不足部分中标人需补足,同时可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第(一)款的约定要求中标人支付违约金。中标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六)中标人不得转包本项目。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中标人须服从招标人统一管理。

(七)鹅卵石是河砂开采过程中客观存在的,中标人不得因为鹅卵石含量多而要求增加劳务费,在河砂开采过程中因为鹅卵石的开采而产生的费用已经纳入本项目的河砂开采装卸(包运输)劳务费中,不再单独结算。

)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应对项目所在地的地理位置及采区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包括且不限于对采区水下作业情况勘探,对采区周边村落情况调查,能协调解决处理可采区的堆砂场、运输道路、第三方权益纠纷等问题。自行承担为此而发生的法律责任、费用和风险等。

为保护河道两岸堤防,中标人采砂过程中产生的鹅卵石,均应按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回填原河床或护填河岸,不得外运销售,不得用来加工制作河砂销售。

中标人须严格遵守河砂资源开采、运输、经营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超限超载货运源头管理相关规定,严格管控超载运砂车辆驶出砂场,运输路途中须符合交运部门的相关规定,落实安全生产等工作。同时,做好砂场出场车辆的清洗工作和防止河砂沿途撒漏的措施。

为了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好河砂资源,防止乱采乱挖、超范围开采同时为稳定市场,防止垄断,实现资源合理配置,河砂开采装卸(包运输)劳务项目中标人须严格按照测量红线图及现场界桩所划定的招标可采区,按河道采砂许可证核定的开采量,接受招标人和监理单位监管进行有序开采。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水文、河道状况,确保采砂船按时进驻可采区范围作业,相关信息请自行咨询有关部门

中标人在进行河砂开采活动前,应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协助招标人办理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及航道行政主管部门等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作业。采砂作业时,应按有关规定采取设置专设航标等保通航安全措施,严禁在航道和航道保护范围内倾倒砂石、泥土、垃圾以及其他废弃物,不得危害东江水质安全、航道设施安全及通航安全

十一中标人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采砂

十二)当《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的有效期届满或者实际累计开采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控制开采量时,中标人须停止采砂作业,将采砂船等采砂作业工具撤离采砂现场

十三本标段实行河道采砂监理制度,中标人除了依法接受招标人的管理外,还须服从监理人及现场水利代表的监督管理。同时还应接受惠州市、县(区)人民政府及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河道采砂、堆砂场设置及河砂销售的监督和管理。

十四招标人因工作需要对《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的期限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延期的,在延期申请期间中标人处于停工状态、停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派出或聘请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临时堆砂场的租金等),由中标人承担。

十五当符合资格标人不足3家时,重新招标。

 

 

 

 

 

 


附件:

 

无违法采砂记录承诺书

 

惠州市东江河砂经营有限公司:

我方已明白和了解清楚东江干流惠州段河道2019年度4#采区河砂开采装卸(包运输)劳务项目招标的投标资格要求。我方在此承诺,我方            (公司名称)和拟配备本项目的采砂船(船号:__________)自2018年7月以来没有违法采砂记录。

若你方经复核查询后,发现我方或采砂船有相关违法采砂记录的,我方将放弃中标资格。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