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采购22辆8.5米低地板纯电动公交车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7-3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ZHT2020-030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采购228.5米低地板纯电动公交车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07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原招标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⑴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本项目生产经营权,有相当的技术力量、生产能力,并具备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供应商;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⑶具有客车生产、制造及销售资质;⑷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经过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并获得相应的产品公告;⑸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⑹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⑺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记录截图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⑻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的查询结果显示属于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有相关行政处罚信息的,做无效标处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记录截图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澄清/更正为:“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⑴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⑶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⑷所投标车辆的生产制造厂商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生产制造车辆的经营范围(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内容为准);⑸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经过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并获得相应的产品公告;⑹投标人必须是国内车辆及底盘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专业销售机构(专业销售机构投标报名和投标时均需提供生产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唯一专项授权书和生产制造厂商营业执照,专项授权书须明确有效的授权期限;生产制造厂商参加投标的,则不能再授权专业销售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采购人拒绝该品牌产品的所有投标);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⑻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⑼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记录截图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⑽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的查询结果显示属于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有相关行政处罚信息的,做无效标处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记录截图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原采购公告中的第六条其他补充事宜“备注:领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二份,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加封面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和提交时间),逐页加盖公章,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携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供查验。⑴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⑵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⑶ 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及行政处罚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⑷ 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结果证明材料;⑸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查询结果证明材料。”澄清/更正为:“备注:领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二份,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加封面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和提交时间),逐页加盖公章,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携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供查验。⑴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⑵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⑶ 如投标人为车辆专业销售机构,则需提供车辆及底盘生产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唯一专项授权书和生产制造厂商营业执照复印件;⑷ 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及行政处罚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⑸ 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结果证明材料;⑹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更正日期:20200731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惠州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鹅岭西路34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159193613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广东惠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惠州市江北云山新江路21号城市绿兴家园1-5202号            

联系方式:蔡先生、杨先生0752-28026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先生、杨先生

电 话:0752-2802611

 

 

 

惠州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惠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