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睿光航天光电设备研发生产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7-11
惠州睿光航天光电设备研发生产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惠州睿光航天光电设备研发生产项目工程 已由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以 2019-441305-40-03-006492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惠州睿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惠州睿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工程
惠州睿光航天光电设备研发生产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惠州睿光航天光电设备研发生产项目工程 已由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以 2019-441305-40-03-006492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惠州睿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惠州睿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HTZB2019-005。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新建生产车间3栋、生产装调中心1栋、独立实验室2栋、综合办公楼1栋及场区配套公用工程,总占地面积2600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4000平方米。总投资约23000万元,建安费约11300万元。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惠州睿光航天光电设备研发生产项目工程的地下室土建、地上土建工程、地下室装修工程、地上建筑装修工程、电气工程(含高低压变配电及外电、照明)、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室外工程等工程的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及修改、概算、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等后续跟踪服务。最终实施情况以合同为准。(具体设计工作以设计任务书为准)。
2.3 质量要求:合格。即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遵守国家建设标准及其设计规范;各阶段的设计成果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工作要求,最终必须满足施工具体要求。 工程勘察测量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有关标准、规范或规程的要求开展,勘察测量成果必须真实、准确,满足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
2.4 工程勘察设计周期要求:
2.4.1、勘察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给甲方;
2.4.2、设计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及修改;方案设计确定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补充及修改。若非投标人原因导致设计方案未能按时通过审批,设计工期相应顺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资质和勘察资质的要求:
3.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3.1.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工程勘察资质;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人
3.3 以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具有 设计 资质的单位为主办方,联合体协议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3.4 派驻的勘察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设计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5 其他勘察及设计技术人员:由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有关规定自行配备(至少4人),必须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6 投标人无重大不良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7 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现场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可于2019年7月12日至2019年7月1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每天9:00至11:00,14:30至16:30时到广东惠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招标部(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江北云山新江路21号城市绿兴家园1-5栋2层02号2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时支付,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3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2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1)报名文件封面(格式自拟,需要有项目名称、工程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报名时间等信息);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勘察项目总负责人和设计项目总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须加盖执业章,且执业章在有效期限内),以及以上人员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证明(投标人因符合“国办发(2003)76号”文政策规定而无法提交社保明细证明材料的,须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所派驻本项目人员的社保是在其分支机构购买的,须投标人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确认在其分支机构购买社保的人员为投标人所属员工。);
(5)其他勘察及设计技术人员职称证(至少4人);
(6)①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供查验);②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可不提供)及被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供查验);
(7)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截图。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等重大不良记录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8)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提供网页截图)。
6. 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8万元
投标人须在2019年8月4日17:00前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如下账户:
收款人:广东惠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惠州广场支行
银行帐号:44001718135053001535
6.2 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代理费缴交后五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单位并按规定公示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
7.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8月5日14时30分
7.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现场递交,地点: 广东省惠州市江北云山新江路21号城市绿兴家园1-5栋2层02号。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东惠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htbz.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惠州睿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仲恺高新区惠风东二路16号(厂房B)204-10号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1371707839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惠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惠州市江北云山新江路21号城市绿兴家园1-5栋2层02号2楼
联 系 人:周先生、吴先生
电 话:0752-2802611
传 真:0752-238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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